2021/10/21
经济日报指出,试验田粮食产量不断创新高,说明我国粮食单产的峰值远未到来,粮食产量还没有到达“天花板”,虽然增产难度越来越大,但仍有潜力可挖。我国人多地少,粮食产量的增加应主要靠单产水平的提升,而单产水平是种子研发、土地产能、田间管理、农民积极参与等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良种始终是粮食增产的主导因素。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有望近期印发实施,我国将开启全面振兴民族种业的行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种业体系,打好种业“翻身仗”,实现品种培育重大突破,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
2021/1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近日迎来第四次修改。 种子法2000年起正式实施,是我国第一部和种子相关的法律。此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审议的种子法修正草案中,包括“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在内的举措,被认为是提高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真正激励育种原始创新的制度保证。 直面行业痛点 推动正向循环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指出,解决好种子问题,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和前提,是农业创新发展的源头和动力。 曹建明指出,我国现行种子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已不能适应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建设要求。“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是参照《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制定的,存在保护标准低、范围窄、链条短等问题,难以激励原始创新,助长了育种研发的急功近利和低水平重复,洋种子、仿种子、套牌种子、假种子问题严重,不仅对我国育种原始创新产生了严重的挤出效应,而且加剧了国内种子供给所存在的结构性矛盾。”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发布的研报指出,套牌侵权现象严重,使得种子研发成果无法充分受益、无法形成正向循环是行业的既有痛点。这份研报预计,随着政策监管的加强,种业秩序有望明显改善,研发型龙头种企的市场占有率或显著提升、向海外龙头靠拢。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郝明金看来,种业是农业的芯片,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核心要素。近年来,我国种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不小成就,但依然面临核心技术掌握水平较低、种业产业大而不强、科技力量培养滞后、市场主体集中度不高、管理体制机制落后等问题。 修正草案明确,实质性派生品种可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并获得授权,对其以商业为目的利用时,应当征得原始品种的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同意;实质性派生品种名录授权农业农村部确定,不溯及既往。 同时,修正草案还加大了惩罚性赔偿数额。对于侵权行为的赔偿数额上限由3倍提升至5倍,从3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 前述招商证券的研报指出,修正草案加大了惩罚性赔偿数额以提高对侵害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威慑力。预计将从立法端提高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有效解决行业痛点,激励育种原始创新。同时,由于其级别高于已经发布的新的植物新品种权司法解释,也将为后续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正式实施,国家种业面临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激励育种原始创新、保障粮食安全的新形势。种子法的修正能够进一步完善种业法律制度,促进种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洛桑江村在分组审议中指出,修正草案扩大了植物新品种权的权利内容及保护范围,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完善了侵权赔偿制度和法律责任,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修正草案有助于调动企业和资本市场动力 通过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钺锋发现,我国营收规模在3000万元以下的种子企业占比达65%,拥有研发创新能力的国内种子企业不到总数的1.5%,绝大部分企业研发投入只占其销售额的1%左右,而行业内领先的跨国公司,其研发投入一般占到销售收入的10%左右。他还发现,从研发力量看,国内10家主营种子的上市公司,2019年末研发人员数量仅为行业内领先的跨国公司的1/20。 “由此可见,作为全球第二大种业市场,我国迫切需要提高种子企业的研发能力和创新的积极性。”李钺锋在分组审议时提到。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指出,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是在1984年制定实施的,至今不到40年。他认为,相比一些国家,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在工业领域起步较早、保护水平较高,而在农业领域起步相对较晚。 “利用自然遗传资源培育新品种,好像没有多少科技含量,这是误解。品种选育技术含量很高,搞一个好的新品种很难,特别是在生物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育种创新进入到分子水平时代,培育新品种是很硬的科技。”刘振伟说,这次种子法修改,正是聚焦种子的知识产权保护,将其提升到与工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同一水平、同一力度。 修正草案扩大了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及保护环节,将保护范围由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延伸到收获材料,将保护环节由生产、繁殖、销售扩展到生产、繁殖、加工(为繁殖进行的种子处理)、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出口、储存等。 刘振伟具体解释道,如果品种权保护范围不延伸,对于育种者来说,将大大减少品种权维权成功的可能性。实践中,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很有可能在权利人无法控制的情况下通过种植等行为转化为收获材料,然后在市场上出售,权利人很难证明收获材料的销售者构成共同侵权或者帮助侵权,不扩大范围,就无法要求被控侵权物的销售者提供证明其合法来源的证据,从而无法查明侵权物的来源。 同时,刘振伟认为,将品种权的保护范围扩大,才能有效阻止跨国种植的侵权作物收获材料大规模进入我国市场。近年来,国外的水果、蔬菜、花卉大规模进入我国市场,造成我国市场对这些进口农产品的过度依赖。低水平的品种权保护,会使国内育种单位和企业难以从其原创成果中收回投资,形成恶性循环。“世界上还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尚未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这些国家和地区容易成为全球侵权品种种植基地,再以收获材料的形式出口到我国,如果我国没有将品种权的保护范围扩大到收获材料,就无法运用海关措施予以阻止,这将损害国内育种原始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 “在工业知识产权领域,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国内的专利保护宽松一些;到了本世纪最初的10年,就开始对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稍加改进然后利用。经历了这两个阶段后,从2010年以后,我国工业领域的原创性发明明显增多,有的技术领域还步入国际前沿,这是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逼出来的。”刘振伟说,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也需要有倒逼机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孙其信认为,扩大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对于我们下一步促进种业的原始创新,加大品种保护力度,带动社会金融对种业的投资,都会发挥积极的、非常好的推动作用。 “种业发展不能完全依靠国家财政来支持,必须要由资本市场、金融市场和社会投资加以驱动。要保护社会投资和金融投资,知识产权保护是个根本性制度。”孙其信说。
2021/10/12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期连续出台包括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种业市场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力度筑牢粮食安全基础。虽然遭受水涝、病虫等灾害,但今年我国粮食生产仍然取得良好业绩,在夏粮丰收的基础上,秋粮丰收在即,全年粮食有望实现丰收。但同时,我国粮食仍处于紧平衡状态,必须要不断巩固和提升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专家表示,要做好进一步深化农田土地保护、打好种业翻身仗等领域工作,将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到位,进一步筑牢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藏粮于地: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 土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今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连续出台政策,加快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推进耕地质量提升。针对东北黑土地保护、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等重点领域,不断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 在近期举行的全国黑土地保护现场会上,会议强调要细化目标、明确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确定的各项任务,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部门也出台政策,统筹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和保护性耕作。与此同时,农业农村部还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退化耕地治理和盐碱地改良等的支持力度。 除此之外,各地方政府近期陆续出台政策,加大资金等政策支持,推进各地耕地质量提升。浙江省出台措施,推进抓好现有耕地、复垦耕地以及新垦耕地的地力培肥、酸化耕地的治理等工作,提升耕地质量。西藏自治区也规划2021年新增和改造20万亩以上基本农田,实施200万亩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建设75万亩高标准农田。河南计划在已建成高标准农田近7000万亩的基础上,今年再投资120多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750万亩。 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升粮食安全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和紧迫任务。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表示,耕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只有农田的数量和质量有了保证,粮食安全才能够得到保障,才能真正做到把“饭碗端在自己手里”。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全国已经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产能一般增加10%至20%,亩均节本增效约500元。 农业农村部表示,未来将加快推动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出台,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进未达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指导各地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加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将进一步加大耕地质量保护的考核力度,加强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及成果应用。 根据规划,到2025年,我国将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0.75亿亩并改造提升1.05亿亩,到2030年,累计建成12亿亩并改造提升2.8亿亩。 藏粮于技:加快自主创新 在推进农田保护的同时,藏粮于技也成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方式,而在种业领域的创新突破则成为其中的重中之重。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照新表示,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增强我国种业发展的竞争力,需要通过增加投入,开展重大技术的联合攻关,缩小与发达国家的种业技术差距。 对此,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连续出台政策,不断加大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对“十四五”期间我国种业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的总体思路、框架体系、重点项目等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 不仅是中央层面,各地方政府近期也陆续出台政策,加大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海南省印发了“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将高标准建设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等。天津、安徽、甘肃等省市也都纷纷出台政策,重点推进素菜、水果、牧草等种子资源研发和攻关,加大种质资源收集和保护力度,推进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等。 据了解,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即将下发,包括全面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大力推进种业创新攻关等五大方面。国家将启动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生物育种重大项目。各地也计划组建一批育种攻关联合体,推进科企合作,加快突破一批重大新品种。 农业农村部介绍,目前,我国农业用种安全是有保障的,风险也是可控的。当前我国农作物特别是粮食种子能够靠自己来解决,畜禽、水产的核心种源自给率分别达到75%和85%。未来力求用10年左右的时间实现重大突破,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种业体系。 “丰收”与“发展”两手都要硬 目前正值秋粮收获季节,农业农村部新闻发言人魏百刚日前表示,虽然今年我国极端天气多发频发,局部地区灾情很重,但重灾区占秋粮面积比较小,全国农业灾情与往年比总体偏轻,受灾、成灾和绝收面积均是近5年同期最低。另外,今年秋粮种植面积有所增加,13个粮食主产省中,除部分重灾区外,其他部分作物长势较好,增产趋势明显,为实现全年粮食丰收提供了条件。 根据计划,2021年粮食总产量计划在1.3万亿斤以上,而专家预计,今年我国粮食总产量有望突破1.36万亿斤。 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推动下,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也在加速推进。今年以来,农业农村部等部门针对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种业高质量发展、农村产业发展、农业科技等多方面连续出台政策,为今后的长效发展打下基础。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计划到2025年,力争实现农业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产地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农业生态系统明显改善,绿色产品供给明显增加,减排固碳能力明显增强。 同时,农业农村部近期和浙江省联合印发文件,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计划到2025年,浙江乡村振兴示范省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共同富裕先行先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专家表示,随着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来,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发展速度越来越快。这也将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保障粮食安全等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2021/09/30
近日,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向示范中心颁发表扬信,感谢示范中心为中坦农业合作做出的积极贡献,表扬示范中心王骞同志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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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5
近期,中一公司申报了2021乡村振兴重庆峰会暨特色产业乡镇(单位)展示推广活动 “乡村振兴贡献企业”荣誉奖项。9月18日,峰会活动组委会石林副主任一行对中一公司垫江制种基地进行了考察调研,公司总经理黄中伦和行政部副主任王静陪同考察。
2021/08/20
2021年8月16日,重庆市农业科学院水稻所组织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铜梁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相关单位专家,对重庆铜梁区采用淹水直播新技术的镉低吸附安全稻“神9优28”进行了测产验收,丰收的喜悦让种植户喜上眉梢。
2021/08/12
8月10日上午,市种子站组织由市水稻专业委员会专家和相关种子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家组,对重庆中一种业有限公司在垫江基地实施的2021年重庆市水稻品种展示示范与风险监测项目进行了田间现场考察评价,中一种业董事长钟世良陪同市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袁德胜、市粮油处处长白洁、巿种业处处长骆凤玲、副处长杨涛、市种子站站长赵月奎、副站长张颖韬等领导参加了考察。
2021/08/11
8月9日下午,市农业农村委种业处骆凤玲处长、市种子站站长赵月奎、副站长张颖韬一行,前往中一公司南川科研试验基地调研指导公司玉米科研工作。
2021/08/09
2021年8月6日,四川省农技推广总站组织四川农大、四川省农科院、乐山市农科院、夹江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专家,对重庆市农业科学院选育的淹水直播水稻新品种“神9优28”在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张建川家庭农场的105亩示范片进行了实产验收,重庆市农科院水稻所相关领导专家参加了验收会。
2021/08/06
2021年8月4日,重庆市农科院水稻所组织有关专家对铜梁区石鱼镇盐田村安全利用类稻田,示范种植的市农业农村委推荐的重金属低积累水稻品种“神9优28”百亩片进行了实产验收。